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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板商标之争子,兼未确权的商标可不可以用来打假
2015-6-11 16:29:44
去年夏天,东北大板雪糕突然爆红,消费者纷纷购买找回“小时候的味道”,没成想,迅速陷入争议状态,争议最大的两家“红宝石”和“蓝宝石”商标分别由是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1999年注册成功)和王姓个人申请(2014年夏天处于申请中,未确权)。
因为“东北大板”是否属于行业通称,以及独特的销售方式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及业内的热论。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商标法规定的9个月内作出审查结果的期限也过去了,按说今年商标的权利也应该有个结果了。不料,“蓝宝石”昨天公开发声了,而且是声势不小的“媒体说明会”。
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在媒体会上表示将对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在媒体说明会上拍到的商标注册证即王姓个人于2014年申请的雪糕等产品上的“红宝石”商标。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代表律师胡伟楠称,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向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举报蓝宝石东北大板商标、包装侵权,并以此为由向媒体散步了大量不实言辞,已严重干扰和信美“蓝宝石”东北大板的正常销售,侵犯了企业及品牌的名誉权。经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授权,将对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笔者依照职业习惯,顺手查了以下东北大板相关的商标目前的状态。以下商标均为在商标分类第30类雪糕、冰激凌等产品上。
综合新闻中的情况就是:1.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举报“蓝宝石”为假货。2.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称其侵犯了自己企业及品牌的名誉权,在媒体会上出示的是一件商标受理通知书,该商标目前并未确权。基于此,其称将对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相信大家看到以上信息之后也能自行判断事情的结果了。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支持自己的理由,“蓝宝石”商标并没有注册成功,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虽然也申请了“蓝宝石”商标,但其并未使用。那么,回到核心的问题,未确权的商标可不可以用来打假或者说争取自己的权利呢?很遗憾,至少是在本案中,这个事情是不成立的。其他的案件中,北京一中院在在2012年9月欧派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的案件中,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要申请撤销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以引证商标在争议申请日前已经核准注册为前提”做出过判决。
另外,在2012年8月协信地产(中国)有限公司诉成都某公司侵犯其未注册的商标权利案中,因为楼盘名称在具有较大知名度的情况下,被同地域的成都某公司将楼盘名称注册在了第36类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不动产评估、不动产管理、不动产经纪、公寓出租、住所(公寓)、办公室(不动产)出租、经纪、代管产业服务上。但商评委在审理该案件时依据的时商标法“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裁定成都某公司的“彩云湖”商标无效。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一般是不可以用未确权的商标来打假或者争取权利的,除非其属于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最后,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本次的媒体会暴露了两个问题。1.自己没有拿到“蓝宝石”商标在第30类雪糕、冰激凌等产品上的权利。2.自己若依据第14356486号“蓝宝石”商标起诉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很可能不会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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