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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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必要性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知识产权资本化正逐步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对于知识产权资本化,目前我国虽然已有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依据,但是在专利交易中仍然存在欺诈行为。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但是,随着专利权申请量、专利纠纷案的逐年增多,专利代理人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也出现了“黑代”等乱像,为了保护专利所有者的的利益,选择专业合法的专利代理人与代理机构显得尤为重要。


专利转让流程

1
签署协议
2
准备相关材料
3
完善材料
4
专利局受理
5
专利复审委审查
6
专利局做出决定
7
从申请之日到登记公告,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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