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注册之 逐一&马德里
2014-8-23 12:58:21

1、逐一国家注册商标

商标所有权人直接向各个国家/地区商标主管机关分别递交注册申请的注册方式,也称“逐一国家注册”,是国际商标保护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与一些国际性或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注册方式相对而言的保护方式,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或者“申请在先”原则,各国注册所需时间差异较大,短的仅需半年左右,长的则需4-5年;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也各不相同。

其主要特点:

1.快捷、便利,注册周期视各国法律和惯例而定;

2.对申请注册的进展情况可以及时通过国外合作方律师了解;

3.最大的特点就是权利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任何时候申请,提交申请时可以改变商标的注册形式、修改保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一般不受制于国内商标注册的情况,非常灵活,且注册成功后都会颁发商标注册证。


2、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

商标所有权人通过向国际知识产权局马德里体系提交一份申请使用一种语言及支付一项低费用的申请而在多个国家中寻求获得商标保护。顺利的情况下,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最大的特点就是省事、省钱,商标一次申请可指定多个国家,只用提交一份申请,统一缴纳申请注册费用,一般2年内都可以完成。

其主要特点:

1.省事、省钱,一份申请可以要求在多个国家注册保护;

2.顺利的情况下,省去了各国律师费,可以极大的节约注册成本。

3.基础商标须在国内已经申请或已经注册才可以申请马德里注册。

4.无注册证,马德里注册仅有国际局统一颁发的一份注册证明,效力类似于国内的受理通知,准予注册的只有授权通知。

5.驳回风险,一方面由于马德里注册官方不受理查询,另一方面马德里注册须基于国内申请或注册才能提交,遇到驳回答辨的几率稍高。

6.中心打击原则,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5年内,国内基础申请或注册商标无效的,整个国际注册也会被无效掉。

两种途径的比较

※逐一国家商标注册

优点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或其他方式,将自己的商标送到需要保护的每一个国家或地区分别办理注册手续的方法。

1.可以获得注册国家的注册证,而不像马德里国际商标仅由国际知识产权局下发一份国际注册证和后期陆续下发的授权通知。

2.部分国家在办理时非常快,如新加坡、英国仅在半年左右就可以下发商标注册证,如企业重点出口国是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建议选择单一方式办理

3.单一方式办理即由代理直接转送至国外代理,在每一个国家商标注册申请中,都会有专门的对应的专业律师/代理人予以监控申请流程,而马德里方式则不具备,如在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国中出现一些审查意见,马德里程序本身无法解决,只能再次委托当地国律师/代理人予以解决。


弊端

主要是费用上,所有国家都进行单一方式办理一般会产生较高的注册成本。其次,是在流程跟进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外合作方的服务,同一批次启动的几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可能存在专业水平和时间上的差异。另一方面,如果同时启动大批量单一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根据每个国家的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导致工作量增大、事务繁琐、跟进麻烦。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优点:

1. 截止日前,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共有95个,通过马德里申请国际商标省事、省时及省钱。

2. 2008 年9 月1 日起,除三个纯协定国(阿尔及利亚、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之外的其他所有成员国都仅可以以国内申请基础(即商标的受理)便可以延伸,这极大的提高了商标国际注册的可操作性。


弊端:

1. 国家/地区的局限性:除马德里成员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都只能采取单一注册方式。

2. 需要前置条件:需要在原属国先进行注册或申请。(必须跟国内的基础申请或者注册一模一样,即标样/商品/申请人名址等须一致

3. “中心打击”原则:如五年内国内商标基础丧失,则会影响或牵连指定成员国。

4. “三省”(省钱省事省时)原则仅是总体而言,某些情况下并非如此,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 针对部分成员国,并不省时,如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诸多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单一方式办理往往在1年以内,最快的可能在半年以内就可以下发证书,然而,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相当于需要中国商标局-国际局-各国当局的中转,反倒使其办理时间延长。

● 针对部分成员国,并不省费及省事,如美国、新加坡、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往往因其商品保护不允许商品概念过大,而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办理时又必须按照国内基础予以翻译,如遇到商品概念较大或不属于规范的尼斯分类商品,则容易下发审查意见,出现审查意见则还需要单独委托国外律师予以答复,产生额外的费用,而且使得手续变得复杂,如果马德里转发的各国官方意见未收到,则还很有可能错失答复机会。

● 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指定各国通常不会单独下发证书,这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在宣传等方面会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不过,如果某个指定国做过当地的驳回复审还是可以要求单独发证的。


综述: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与逐一国家商标注册,各有千秋,我们作为专业代理人员,应当根据每个商标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去制定相应合理的申请方案。针对同一次拟申请的国家/地区,两种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灵活地结合起来使用,理性地帮助商标申请人节省时间,节省费用和简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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