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 服务指南  

佰龙商标的部分法律服务

 1、商标注册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发给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异议
  对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3、商标争议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撤销注册不当商标)
  (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4、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5、驳回复审
  当事人对国家商标局做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商标异议的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6、商标变更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7、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8、商标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9、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10、驰名商标认定
  在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标管理中,企业商标权受到损害并请求给予行政保护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在商标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认为应当按照驰名商标给予司法保护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涉案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做出认定。
  11、商标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标评审决定或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商标侵权诉讼
  商标侵权诉讼是指商标权人认为其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制止对方侵权行为的程序。
  13、商标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本网站对商标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14、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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