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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同款”所设计到的商标、版权侵权问题

 每年的春晚之后都会在一些电子商城上看到春晚“同款”火爆的一幕,而且我们发现“同款”的销售,几乎在春晚同步进行中,各款春晚同款就纷纷上线。而在过去的几天中,春晚同款似乎也热度不减,成为新一年第一波流行。人们为何对各种“同款”如此热衷,“同款”热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问题?

  春晚“同款”和“山寨”销售火爆

  消费者以“2015春晚同款”为关键词进行商品检索,发现包括贾玲、瞿颖、莫文蔚、邓紫棋、刘涛等众多春晚明星的同款都已经出现在各大网点中,并且不少都已经有一定成交量。这些商标多强调出同款字样,并以对应明星照片为宣传,有的是已经上线但重新做了宣传,有的则是跟风刚刚上线。贾玲春晚所穿的紫色上衣配碎花衬衫,在众多“春晚同款”中销售相对火爆,价钱也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一家网店中可以发现这套衣服已被标价到598元。店主称:“现在接受预订,年后发货,保证一模一样。”

  除了春晚明星同款外,今年首次出现的春晚吉祥物也成为各路网店山寨的焦点。其实早在春晚前吉祥物阳阳问世以来,不少厂商和网点就已经“行动”起来。春晚后,各种型号大小的“阳阳”销售显然更加火爆。“当晚就成交了上百个,比我们预期的卖得还要好。”

  “同款效益”成网购文化一大特点

  其实,网点出“某某同款”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同款”也早已成为许多商品,尤其是网购商品极具吸引力的标签。从因各种明星大腕所使用过而滋生的同款,到电视剧尤其是古装剧、民国剧等引发的复古同款,再到各类时事事件带动下出现的各种领导人、知名人物同款。可以说只有你想不到的“同款”,没有网上没得卖的“同款”。

  在感叹“同款”无处不在的同时,各类同款产品上线的速度也一次次令人震惊。对同款的追求似乎也成为买家和卖家的“默契”。不少购买“春晚同款”的市民也表示基本上是出于新奇,“首先是觉得好看,当然有春晚元素感觉也很时尚、喜庆。”。

  “人们对于同款的追捧程度,已然超出了价格便宜或仿品泛滥的表面因素,逐渐成为网购时代的一种文化。”传播学学者顾迁认为,所谓“同款”可以概括为明星代言、使用过的商品或者仿品,以及知名品牌产品的原单或仿品,“时尚很多时候就是模仿,而各种明星、名人就是领袖,当人们纷纷去追求时,‘同款’就成为一条规则。”

  知识产权、肖像权,“同款”的侵权嫌疑

  是否涉及侵权,要看服装、商品是否进行了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即有无权利人,如有,其他商家就不能私自使用。如有,网店仿款就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如果是由知名商家生产,网店仿款就可能属于不正当竞争。

  此外,对于网点网店主们使用明星肖像对商品进行宣传,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依据《民法通则》,侵犯肖像权一般需满足两个条件:未征得当事人同意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从上述事实来看,这两个条件都是满足的,因而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当事人肖像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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